时间:2025-06-11 | 栏目: 学校管理 | 点击:次
家人们!教育部发布的《校外培训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可真是个热点,这可是我国首个专门针对校外培训整体管理的行政法规,咱们快来好好唠唠这其中的门道!
政策背景追溯
2021年7月,中办、国办就印发了《“双减”意见》,当时可谓引起了不少的关注。从那以后,这都过去两年多了培训学校管理,校外培训秩序在“双减”政策影响下慢慢规范了起来,各个地方在校外培训管理方面也积累了不少实践的经验。这次的《征求意见稿》培训学校管理,就是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发展而来的。
立法重大意义
“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专家委员会成员董圣足说了,《征求意见稿》就是为了回应政策落地的现实需求才推出的。之前,行政治理措施刚性不足的问题是存在的。现在通过立法,能把那些实践证明有用的政策法治化,这样就可以进一步增强行政监管的力度,还能保证它的权威性和统一性!真的是意义重大。
监管平台制度
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还发现了,《征求意见稿》把建立全国校外培训监管服务平台相关的内容都写进去了。校外培训机构得在这个平台及时填报和更新信息,而且要保证这些信息货真价实。还得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培训合同标准文本,在平台登记备案,这可是加强了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力度。
法规具体细则
《征求意见稿》一共20条,对校外培训涉及的方方面面都有明确的规定。就比如说明确了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教学和教研人员得有教师资格。还对准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科类校外培训,规定要是这种培训机构得登记为非营利性法人,收费也得按政府指导价管理。这些细则很精准地针对了现实中的问题。
立法深度作用
上海市教科院研究员李伟涛就觉得,这个《征求意见稿》牛在了把“双减”政策实施以来那些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到行政法规的高度了。能在立法层面规范和保障校外培训治理,这下校外培训的整个管理就更有法可依。
兼顾多元需求
《征求意见稿》不但推进依法管理,还考虑到了家长的合理培训需求!它鼓励像少年宫、科技馆这种场馆开展校外培训,丰富课程设置、扩大招生数量来满足这些需求。还想着引导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参与学校课后服务,真是想得很周到!
各位看了我上面讲的这些,是不是觉得这个《征求意见稿》特别重要?有没有人很期待它正式实施后校外培训市场会变成啥样?也欢迎大家点赞、分享这篇文章再和我交流讨论!